在消费者隐私权利的一次里程碑式胜利中,谷歌同意支付13.75亿美元,以解决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针对其非法数据收集行为提起的诉讼。
该和解于2025年5月9日宣布,解决了2022年提起的两起诉讼。这些诉讼指控谷歌在用户关闭定位设置的情况下仍非法追踪用户位置、在未获得充分同意的情况下收集生物识别数据,并对Chrome无痕模式所提供的隐私保护误导用户。
帕克斯顿在声明中表示:“多年来,谷歌通过其产品和服务秘密追踪人们的行踪、私人搜索,甚至是他们的声纹和面部几何信息。此次13.75亿美元的和解是德州居民隐私权的重大胜利,也向企业传递了滥用信任必将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
诉讼称,谷歌违反了德克萨斯州《生物识别标识符采集或使用法案》,通过Google Photos、Google Assistant和Nest Hub Max等服务,在未获得用户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数百万份生物识别标识符,包括面部几何信息和声纹。
谷歌发言人何塞·卡斯塔涅达(José Castañeda)表示,公司在和解中未承认任何不当行为或责任。“这项和解解决了一系列旧有指控,其中许多在其他地方已得到解决,且相关产品政策早已更改。”卡斯塔涅达称。该和解协议不要求谷歌对其产品或隐私政策做出新的调整。
此次13.75亿美元的和解金额远超谷歌此前的隐私和解纪录,包括此前40州联盟达成的3.91亿美元协议,以及加州的9300万美元和解。此次和解距离德州与Meta就未经授权收集和使用面部识别数据达成14亿美元和解仅过去不到10个月。
随着科技公司因数据收集行为持续面临监管压力,此次和解成为数字隐私权斗争中的重要时刻,也表明各州正以更强硬的态度执行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消费者保护法规。